中電光谷公告稱,齊良先生因工作安排變動,已遞交辭呈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齊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并無任何意見分歧,且概無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本公司衷心感謝齊先生在任期內對本公司作出的貢獻。
繼齊先生辭任后,董事會成員包括一(1)名執行董事、五(5)名非執行董事及兩(2)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中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目前少于三人,亦相當于少于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未能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0(1)及3.10A條的規定。
此外,繼齊先生辭任后,本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3.21及3.25條項下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組成要求的規定及相關委員會職權范圍的規定。
本公司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正努力物色合適人選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與薪酬委員會成員,以符合上述上市規則及審核委員會與薪酬委員會各自的職權范圍規定。
本公司將于適當時另行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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